仲裁的原则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47:49    

仲裁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自愿原则

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一方申请仲裁,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当事人有权自愿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

可以约定仲裁程序中依法可约定的事项,如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是否开庭仲裁、是否公开仲裁、是否进行调解等。

仲裁独立原则

仲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公开审理原则

仲裁通常不公开进行,以保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和隐私。

先行调解原则

在裁决前应进行调解,促进双方争议的解决。

回避原则

仲裁员在特定情况下应当回避,以保证仲裁的公正性。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在仲裁庭的裁决中,如果出现意见分歧,少数意见应服从多数意见。

一次裁决原则

任何一级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均是最终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仲裁的法律框架,确保了仲裁的灵活性、效率以及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