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口述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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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6:55:19
口述遗嘱,也称为口头表述遗嘱或口授遗嘱,是指 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如生命垂危等,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这种遗嘱形式不需要书面记录,而是通过遗嘱人的口述来传达其遗愿,并由至少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危急情况:
遗嘱人必须处于危急情况,例如生命垂危,无法以其他方式立遗嘱。
见证人:
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遗嘱中的受益人,也不能是遗嘱人的亲属或有利害关系的人,以确保遗嘱的公正性。
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人的口述必须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受到胁迫或欺骗。
其他遗嘱形式:
在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口头遗嘱容易被篡改和伪造,且在被遗嘱人去世后难以查证,因此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都予以严格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尽量采用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以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