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分院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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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23:19:29
检察院分院通常指的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在特定的区域设置的派出机构,用以加强对特定区域的法律监督和服务。例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是全国第一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它于2014年12月在原有的上海铁检分院基础上加挂牌子成立,并在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三省一市”的徐州、合肥、南京、上海、杭州等5个铁路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业务中继续发挥领导作用。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分院设置包括:
1.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3. 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这些分院的设置旨在适应不同地区的法律需求,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