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拉票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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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18:33:07
处理选举拉票行为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取消资格与处分
对拉票贿选的候选人,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
对于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行为,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法律处罚
如果拉票贿选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组织处理
对买官卖官的行为,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跑官要官的行为,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
监督与查处
对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如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要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律要求
严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严禁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打击选举拉票行为,维护选举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建议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选举活动的监督,确保选举过程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