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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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16:29:49
行政公文的种类包括以下十五种:
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这些公文的种类和名称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及国务院办公厅一起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