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原告必须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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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9:30:49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并非必须出庭,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原告必须亲自到庭。以下是原告必须出庭的情形:
离婚案件
原告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
如婚姻、收养、监护等案件,原告必须到庭。
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的被告
如果原告是这类被告,且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则原告必须到庭。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这类法定代理人必须到庭。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
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形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原告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
总结来说,原告在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负有特定义务的被告、特定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法院认为必要的情形下必须到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