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抚养关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9:09:18    

事实抚养关系指的是 在收养法出台前就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未经收养登记,以父母子女相称即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这种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

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

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共同生活:

收养方和被收养方必须共同生活在一起。

抚养责任:

收养父母对收养的孩子有尽到关心、照顾的责任,包括经济、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抚养。

年龄限制:

被收养的子女一般不得超过14周岁,且与亲生父母家庭已经脱离关系或亲生父母已亡故。

亲戚间无抚养能力:

收养方通常是没有亲生子女,或是夫妻双方有生育上的缺陷、不想生育,同时也是没有认领或收养其他子女,有能力担负起对收养孩子的照顾责任。

社会认可:

收养关系得到身边亲戚朋友的认可。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事实抚养关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通常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包括共同生活的时间、抚养事实的持续性、社会认可程度等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事实抚养关系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