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48:48    

行政指导包括以下内容:

概念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以非强制方式(如引导、示范、提示、辅导、建议、规劝、约谈、回访等)促使行政相对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行政目的的行政行为。

类型

助成型行政指导:行政机关帮助行政相对人增进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规制型行政指导:行政机关预防、抑制和防范行政相对人妨害行政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指导其纠正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防止再次发生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合作型行政指导:行政机关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倡导和鼓励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实现政民互动、合作、和谐。

方式

说服:行政机关通过陈述情理希望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

建议: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目的的需要,将自己对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方法、途径等形成的看法告诉给行政相对人。

协商:行政机关为了取得行政相对人的支持其实现某一行政管理目标,而与行政相对人就某一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商讨,增进互相了解与沟通,谋求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共识。

奖励:行政机关通过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引导行政相对人从事有助于行政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目标的行为。

帮助:行政机关通过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某种便利的条件,引导行政相对人实施符合行政机关达成行政管理目标的活动。

法律依据

行政指导可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是指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文规定的,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则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论何种行政指导均应遵循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做到合法、合理。

对象

行政指导的对象可以是不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也可以是特定的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是前者的具体化。

功能差异

规制性行政指导: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对妨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加以预防、规范、制约。

调整性行政指导:行政相对方之间发生利害冲突而又协商不成时,由行政机关出面调停以求达成妥协。

助成性行政指导:行政机关为行政相对方出主意以保护和帮助行政相对方利益。

实施形式

行政指导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者电话、短信、微信、简易行政指导书等其他简易形式。采用书面形式实施行政指导的,应当制作行政指导文书;行政指导文书应当载明行政指导的对象、目的、时间、内容和实施人员等事项,并依法送达行政相对人。采取简易形式的,可以简要记录或定期统计实施行政指导的基本情况。行政相对人要求提供书面指导意见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

综上所述,行政指导是一种重要的非强制性行政行为,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行政目的。其内容涵盖概念、类型、方式、法律依据、对象、功能差异及实施形式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