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有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3:43:18    

退伍军人退伍后会享有一系列 经济、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文化交通和其他优待等方面的待遇。具体包括:

一次性退伍补助费:

农村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城镇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大学本科每年增发优待金100%(即2倍),大学专科每年增发50%(即1.5倍),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按现行标准3倍发放。

一次性经济补助:

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1+(服现役年数-2)×20%]。

免费就业培训:

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政府安置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创业培训补贴:

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情况,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依法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小额担保贷款:

除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外,退役士兵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就业安置待遇:

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工作。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优待:

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其他待遇:

包括生活补助费、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上的优惠等。

这些待遇旨在帮助退伍军人顺利融入社会,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鼓励他们继续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具体的待遇标准和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