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如何上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8:27:45    

抱养孩子上户口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收养

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需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或民政部门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提交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籍证明、申请书、同意书、婴儿出生证等。

审查和登记

民政部门或公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确认收养人资格和收养条件。

符合条件的,发放《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户口登记

收养人凭《收养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材料,并将材料上报至上级公安机关。

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后,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户口迁移

对于已有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批准文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应以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