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镇有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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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2:19:18
在扬州城镇,居民办理各种手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医疗保险
首次参保居民需在4月1日至6月10日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社区劳保障工作点填写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录入数据库并打印缴费通知书。
续保居民可在同一时间段内直接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缴费通知书。
参保居民需在6月20日前到指定银行缴费,并在6月底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相关证件。
结婚登记
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
工作人员审查证件后,双方填写《结婚登记声明书》并阅读《结婚告知单》签字按手印。
登记员办理结婚手续并打印结婚证,之后颁发结婚证。
健康管理
外地人员进入扬州前需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或通过“扬城E健行”小程序自主申报。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居住证
流动人口个人或用工单位可在辖区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
办理时需提交相片、《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详细的租住地址和房东信息。
营业执照
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相关开业登记表或登记注册书。
填写申请表及相关表格,并根据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许可证。
市内外镇人员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提出申请,市外人员需提供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
户口分户
一般要求申请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住址。
需要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具体咨询户籍地派出所。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