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价值怎么评估
土地价值的评估通常涉及多种方法,每种方法都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和计算方式。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土地价值评估方法:
市场比较法
基本原理: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土地的客观合理价格。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例的地区。
测算公式:PD = PB × A × B × D × E,其中PD是待估宗地价格,PB是比较案例价格,A是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案例宗地情况指数,B是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掇数/比较案例宗地交易日期搦数,D是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E是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报数/比较案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报数。
收益还原法
基本原理:收益还原法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土地价格。当把未来若干年延续而不断取得的土地纯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折现为现在的价值时,就表现为土地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土地具有稳定收益的情况,如租赁土地或投资土地。
成本逼近法
基本原理:成本逼近法是通过土地取得及开发成本来评估土地价值,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等。
适用范围:适用于土地开发成本较易确定的情况。
剩余法
基本原理:剩余法是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得出待估土地的价值。
适用范围:适用于待开发土地的价值评估。
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本原理:依据公示地价,通过系数修正来评估土地价值。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公示地价数据的情况。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本原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基准地价及其修正系数来评估土地价值。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基准地价数据的情况。
在进行土地价值评估时,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接受委托:
土地估价机构接受委托,明确估价目的等基本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