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如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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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7 17:20:13
法院拍卖房产的流程如下:
法院裁定查封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查封,并作出裁定,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出具腾房公告
法院在查封房产后,发布腾房公告,通知房产的占有人或使用人,告知他们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搬离房产。
责令履行与评估
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责令履行通知书与评估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查封的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以确定拍卖的起始价格。
拍卖程序
客户委托:房产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以自己名义主持拍卖。
鉴定与估价:拍卖前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由房地产评估师核定房产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确定拍卖底价: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销售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确定后需保密。
确定拍卖日期:根据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等因素拟订日期,间隔时间约一周,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拍卖房产的详细信息、拍卖时期、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