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如何执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22:33:56    

死刑的执行流程如下:

死刑复核与核准

所有判死刑的案件都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执行前准备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执行机关需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执行时间、地点,选择执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准备执行器材等。

执行现场程序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

在执行现场,检察官会宣读死刑复核书,详细阐述犯罪事实、判决依据和最高法院的复核意见。

执行方式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执行过程

将死刑犯固定在注射床上,把仪器都连好,等待审判人员下达命令后,由专业人员将药物静脉注射到犯人体内。

在执行枪决时,犯人可以自行选择站位,行刑者可以向犯人的头部或者胸部开枪,如果第一次开枪后犯人还活着,行刑人员还要进行补射。

执行后的处理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通过以上流程,确保死刑执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人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