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有哪些采购方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53:19    

政府采购中常见的采购方式包括:

公开招标:

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这种方式适用于采购需求客观、明确,无需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的货物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竞争的充分性和采购的透明度。

邀请招标:

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受自然条件或地域条件约束、公开招标费用占比较大或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等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这种方式适用于需要与供应商进行深入讨论,明确采购需求,并且供应商能够根据成本和预期利润竞争报价的项目。

竞争性谈判:

先通过谈判明确采购需求,然后供应商根据成本和预期利润竞争报价。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这种方式适用于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或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情况。

询价: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这种方式适用于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

在特定情形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这种方式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没有“评审”的概念。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程可以采用招标方式采购,也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询价采购方式目前仅适用于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方式多样,可以根据不同的采购需求和条件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