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给付什么意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1:57:58    

对待给付,是指 与债务人所负义务相对应,债权人负有先行给付或与债务人同时给付的义务。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债权人只有在自己向债务人履行义务后,才可以请求债务人为给付,或与债务人同时互为给付。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前提条件之一。

具体来说,对待给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先行给付:

债权人需要先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然后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其给付义务。

同时给付:

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同一时间履行各自的给付义务。

相互给付:

债权人和债务人各自向对方履行给付义务,即一方给付后,另一方也相应履行给付义务。

这种给付义务是双务合同中的核心要素,与单务合同中的单方义务相对应。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是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支付价款,卖方需要交付货物,这就是典型的对待给付关系。只有当买方支付了价款,卖方才需要交付货物;反之,如果卖方没有交付货物,买方可以拒绝支付价款,并有权向法院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