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哪些证明不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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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4:46:22
根据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再出具以下20项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证件遗失证明
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户籍证明)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
居民养犬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出生证明
死亡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建议您根据这些指导原则,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所需证明,例如通过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或提供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