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哪些证明不能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46:22    

根据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再出具以下20项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证件遗失证明

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户籍证明)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

居民养犬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出生证明

死亡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建议您根据这些指导原则,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所需证明,例如通过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或提供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