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利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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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1:17:19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生命权:
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
身体权:
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健康权:
指自然人保持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权利。
姓名权:
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
名称权:
指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的一个特定标志的权利。
肖像权:
指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
名誉权:
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和总和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
荣誉权:
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有关自己的荣誉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
隐私权:
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信用权:
指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所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
此外,一般人格权包括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如人格独立权、人格自由权、人格尊严权。
建议:在具体应用中,了解并尊重他人的人格权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维护个人尊严和权利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