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部门包括哪些
法院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立案庭:
负责案件的受理、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和信访接待工作。
刑审庭:
负责审理刑事案件,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审判,以及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工作。
民审庭:
负责审理民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合同关系、破产清算等案件的审判。
行政审判庭:
负责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审判监督庭:
负责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纠正错误判决。
执行局:
负责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包括财产保全、拍卖、强制执行等工作。
纪检室:
负责对法院内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法警处:
负责维护法庭秩序和安全。
信访办:
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公务,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信息、文秘、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
政治部:
主管法院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负责法院机构编制工作,主管本院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党组的会务及交办事宜,组织离退休干部进行政治学习和开展活动,承办离退休干部的有关事宜及计划生育工作,承办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及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晋升的呈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争先创优、表彰奖励、教育培训、法官管理调研等工作。
研究室: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本院法制宣传,负责编写《法院简报》、信息报道,起草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及文印工作,指导法庭的信息、调研工作。
监察部门:
负责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作的公正、廉洁和高效。
后勤科:
负责法院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文件处理、会议组织、车辆、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修,环境卫生和接待等工作。
装备科:
负责法院的物资装备管理,包括办公设备、车辆等。
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了人民法院的完整体系,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