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劳动者健康,为之计深远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9 13:34:00    

职业健康关乎每一名劳动者的福祉,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至关重要。近些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着力“强预防、强服务、强基础”,持续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深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4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优化劳动者职业健康服务、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有关情况。



职业健康关口前移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关口前移、综合治理,从源头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李军介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以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10个部门规章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法规体系。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超标等问题,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工程防护措施,升级改造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截至目前,已经有17万多家企业完成了治理任务。2024年,组建3000多支技术团队走进了6万多家中小微企业,指导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告知、培训和治理,规范做好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遴选了64项防护技术,在矿山、冶金、化工和机械制造等行业推广,帮助企业进一步改进防护措施,提升防护效果。


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掌握职业病的发病情况、变化趋势和规律的“固定动作”。李军介绍,监测工作已经实现了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重点职业病监测县区和所有职业病病种的全覆盖。2024年,对近7万家用人单位的50万个重点岗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对500万名呼吸系统疾病就诊患者进行尘肺病筛查。此外,各地还组织对2400多万名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从监测结果来看,工作场所的环境和条件正在逐步好转,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意识也正在逐步增强,反映职业病防治工作规范管理的相关指标都在持续改善。但是,噪声超标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尘肺病、噪声聋等传统职业病的防治任务仍然比较艰巨,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职业健康保护的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李军说。


从2022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始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养项目,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截至目前,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已经超过了7.4万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李军介绍,“十四五”期间,这支职业病防治队伍对20余万家用人单位的180万个工作岗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为企业开展检测评价服务264万项,对7600多万名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6万家中小微企业进行职业健康帮扶。


扩大职业健康保护范围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一些不良作业方式和工作压力所导致的劳动者的生理、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广大劳动者对扩大职业健康保护范围提出了新需求。李军强调,监测数据显示,工作相关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行为障碍等职业健康问题已成为当前需要应对的新挑战。


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新增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两个职业病类别。其中,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


“本次调整是建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要突出重点病种;二是要与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要保持目录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李军介绍,目录调整后,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总数为12类135种,目录调整后与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上多数国家保持基本一致。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所长孙新介绍,职业性腕管综合征通常出现在一些高强度或者高频率手腕部活动的劳动者身上,如制造业生产流水线上从事重复作业和用力作业的劳动者。这类疾病的临床表现主要是手腕部长时间重复作业或者用力作业引起的手部正中神经区域出现感觉或运动障碍,引起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出现麻木和疼痛。


2025年4月发布的《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对如何预防这类疾病作出明确要求。孙新介绍,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改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减少劳动者手腕部重复作业和用力操作作业时间、负荷和频率,对从事手腕部重复作业或者用力作业的劳动者,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劳动者自身要减少手腕部过度用力、降低手腕部重复作业的频率,做一些放松手腕部的动作,来缓解肌肉疲劳,预防此类疾病。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院长王刚指出,创伤后应激障碍指的是在严重的创伤事件之后出现的一系列心理和行为症状。第一类症状为侵入性症状,灾难性的场景在脑海中反复出现,称为“闪回”;第二类症状为“回避”,即有意回避跟创伤有关的人、地点;第三类症状为警觉性增强,表现为易怒、易激惹、睡眠障碍等;第四类症状是与认知和情绪相关的症状,比如出现记忆力障碍或情感麻木等。除了精神、心理症状以外,部分患者还会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如肌肉酸痛、头痛、心悸等。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在两类新型职业健康问题防治工作方面已有相关探索。该公司党委书记王少辉介绍,公司邀请医疗专家驻场为职工提供骨骼疾病等相关疾病的咨询和理疗服务;建立了司乘人员岗前情绪管理机制,并实施年度心理测评,对被预警人员及时采取心理疏导、替岗调休等干预措施;全面推行员工心理援助项目,由专业机构提供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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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健康报记者 吴倩 黄镝

编辑:管仲瑶

校对:马杨

审核:秦明睿 叶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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