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有哪些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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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7:39:19
国会代表的权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立法权:
国会代表拥有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这是其最基本的权力之一。
行政权:
虽然国会代表不直接行使行政权,但他们有权监督行政机关的运作,并提出质询和罢免案。
司法权:
国会代表有权监督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并有权提出质询和罢免案。
审议权:
国会代表有权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并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
提案权:
国会代表有权联名提出议案,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表决权:
国会代表有权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
询问权和质询权:
国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询问,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
选举权:
国会代表有权参加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的选举。
罢免权:
国会代表有权在任期届满以前依法解除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建议权、批评权:
国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这些权力使得国会代表能够充分履行其职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参与国家政治生活。